1个多小时后,当天下午3点多,记者联系大直沽房管站时,接电话的人却表示根本不知道孙大爷的事。 技术不存在难题 除了邻里关系问题,房管站强调还有技术原因。“孙大爷住的那幢楼是老房子,原本是不封阳台的,孙大爷家封了,楼上没封,那样一下雨就会进水,阳台又是没有防水的,只要楼上不封阳台,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。”记者问:如果涂一层防水,是不是就可以了呢?高先生表示,现在的防水材料与老房子的水泥不相配,膨胀率等都不同,无法在老水泥上涂防水材料。 14日,记者又打电话给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的窗口信访办,得到的答复同样是楼上不封阳台的话,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,现实是楼上住户就不同意封阳台,还说:“这事得找居委会。” 技术问题真的解决不了吗?记者先后向两位建筑业专业人士咨询此事。一位是拥有注册建筑师资格证的专业人士,她告诉记者,老房子的阳台都有雨水的排水管,如果堵了可能会造成自家阳台积水并向楼下渗漏,但是有办法解决,现在的防水涂料不存在与老房子的建筑材料不相容的难题,进行防水处理就可以解决向楼下渗水的问题,不存在楼上住户必须封阳台的说法。 另一位是某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副总,他的答案与建筑师的基本相同,同时还告诉记者:“现在有不少防水涂料是专门针对老房子防水处理问题的,并把这个当作卖点,不会出现与旧建材不相容的问题。”随后他还给记者发来短信,详细说明了像孙大爷家的这种情况如何维修,具体到了建材的品牌。 记者马上给高先生打电话,表示经向专业人士咨询,对于孙大爷家的维修不存在技术难题,现在市场上有售的防水涂料完全可用,记者手里还有具体修理方法。对方没有详细打听如何修理,只是强调卡在了楼上住户不配合上,房管站无权要求对方必须配合。 孙大爷的邻居不配合,房管部门无权要求后者配合修理工作吗?据了解,孙大爷与楼上邻居住的都是直管公房。孙大爷向本报记者出示了房屋租赁合同。其中规定在租赁期内,“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自然损坏或者出现故障时,由甲方(注:房管部门)按照本市公有住房修缮有关规定及时维修。”同时规定甲方在维修时,“乙方(注:租住户)应该予以配合。甲方对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修缮时,乙方不得阻挠、拒绝。”并规定如果乙方阻挠、拒绝甲方维修并造成损失的,由“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损失。”可见房管部门有权要求孙大爷的楼上邻居协助维修工作。 (责任编辑:顾家门窗) 【北京断桥铝门窗专家http://www.gujiamc.com竭诚为您服务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