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台漏水房管所不及时整修,拖至八年仍未改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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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本市河东区大桥道和进里的86岁离休老干部孙大爷来信,向本报反映自家居住的公产房阳台顶部漏水,八年未得到妥善修理,希望能得到本报的帮助,尽早解决这一问题。 据孙大爷在信中反映,阳台出现漏水情况,及时向大直沽房管站报修后,房管站派人查看确认漏
家住本市河东区大桥道和进里的86岁离休老干部孙大爷来信,向本报反映自家居住的公产房阳台顶部漏水,八年未得到妥善修理,希望能得到本报的帮助,尽早解决这一问题。
据孙大爷在信中反映,阳台出现漏水情况,及时向大直沽房管站报修后,房管站派人查看“确认漏水,多次答应立即给予维修,但至今未予实现,据称楼上居民不配合”。“我的阳台严重漏水,从2004年到2012年,已经8年无人过问。”老人在信中说。记者与老人电话联系后,老人希望能找到房管站的上级部门来推动事情的解决。
谁是主管部门
8月13日,记者拨打了大直沽房管站的电话,接电话的王先生表示没听说过此事,后经查,他告诉记者:“2004年孙大爷报过修,时间太久远了,都没有报修存根了。主要是楼上住户不让修,修房的师傅去了,楼上居民不给开门。”随后该房管站更了解此事的高先生主动给记者打来电话,表示之所以没修,一是因为孙大爷与楼上邻居有很深的矛盾,后者认为孙大爷出言不逊,要求其道歉。“我们去了很多次,楼上住户就是不让师傅进门。我们也没办法。”房管站也曾经为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楼上邻居配合。按照房管部门的说法,当时进行了简单维修,用普通水泥重抹了几个漏水点。但是孙大爷否认了这种说法,认为房管站很认真,但是法律知识不够,与楼上住户为8000元鉴定费谁出无法达成一致,最后无奈撤诉,修房一事就此搁置。“也没有请律师,有的地方不懂。”因此孙大爷希望房管站的主管部门能为房管站提供政策、法律上的支持,不要再将事情都推到大直沽房管站。
谁是大直沽房管站的主管部门呢?
记者于8月13日拨打了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的电话,听记者说明情况,确认孙大爷住的是直管公房后,对方表示这属于局属的河东区房产公司管理。记者拨通房产管理公司的电话后,接电话的女士听完情况,第一句话就是:“你找房管站。”记者表示已经向她讲过了,房管站难以推动此事的解决,希望主管单位能从政策等方面提供更大的帮助,以期早日解决此事。她马上说:“我们管不了。我们和房管站都是科级,是平级单位。”“你们的网站介绍上不是写着"下设大直沽房管站"吗?怎么成了平级?”记者问。“就是平级,不属我们管,你就得找房管站。”“那你们公司管什么?”听记者这么问,她说:“我是财务,不管这事。”记者问她能否提供公司负责人的办公电话,她说:“你找修缮管理部,找姓谈(音)的,他在呢。”记者只得给修缮管理部打电话,接电话的人说姓谈的工作人员不在,自己姓李。记者又重复了一遍孙大爷的难题和希望,他的第一反应也是“找大直沽房管站”。记者只好再度说明此事以基层房管站之力,解决有困难,希望上级主管部门施以援手。他说:“我们是平级,都是科级,管不了他们(房管站)。”“您这里不是上级单位?”记者问。“只是业务指导。”他说。“业务指导是什么意思?您这个部门的主要职责范围是什么呢?”记者问。他不客气地甩出一句:“我有必要告诉你吗?!”在记者的坚持下,他留下了孙大爷的联系方式,说马上和房管站联系,记者希望他与房管站联系后,向记者反馈一下情况,他说:“我没这个义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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