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小区物管公司潘经理称,在3楼业主违建时,物管已经告诉过业主,这在法规上属于违建,而且可能会影响邻里关系,但3楼住户还是搭建了。他表示,多次与双方协调,意见都无法达成一致,而物管公司不是执法单位,也没有别的办法。 城管??已发整改通知书 梁先生称,他于3月20日、4月5日,先后两次向“12345”政府服务热线反映该问题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该投诉的工作人员称,4月下旬,在接到“12345”转过来的投诉之后,城管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,判定市民投诉内容基本属实,江门奥园11栋301和304业主在露台搭建的构筑物,确实为违章建筑,违反了规划法,但当时无法和被投诉人取得联系。 5月7日,城管部门再次来到现场,与被投诉人取得联系,按照程序发出整改通知书,要求当事人自行整改,恢复原貌。蓬江区城管部门表示,由于案子正处于调查核实阶段,其中一些情况目前尚不宜向外透露。 304业主表示,奥园违建现象普遍,“整个奥园都不拆,就要我拆,是我好欺负吗?”5月15日,业主全先生称,3楼住户至今未有任何拆除违建物的动作。 ■聚焦 3楼露台属于301、304私有还是公有? 奥园11幢三楼露台是11幢全体住户的公摊面积,还是301和304私人所有? 在梁先生看来,“这个露台应该是一个消防通道,是公共的”,他查看过11幢的分层分户面积对照表,发现301和401,304和404在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上的数据都是一样的。 陈志炎称,3楼露台规划列入301和304使用范围,这在报建图、施工图以及购买合同上都有所显示,不过,露台不纳入建筑面积,业主房产证上不包含该部分露台面积。 记者上周五向规划部门咨询该问题,但至记者发稿时,仍未得到回复。 该不该收楼? 由于3楼违建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,梁先生一直没有收楼。 梁先生称,其于4月28日收到物管公司的短信,表示若在上月底前来收楼,“地产公司即代缴2012年3月前的所有管理费”,逾期收楼则“所有欠费和滞纳违约金”由其缴交,其中,“滞纳违约金按之前欠费之日起每日千分之三计收”。然而,他致电物管公司了解到,其所提出的隐患仍未得到整改。 于是,梁先生向熟识法律的朋友咨询处理意见,其朋友告诉他,责任在于物管公司,物管公司管理不善,建议他写一封信给物管公司,明确表明不收楼及其原因。次日,梁先生便给物管公司发信,“明确表示要恢复原状才肯收楼!” (责任编辑:顾家门窗) 【北京断桥铝门窗专家http://www.gujiamc.com竭诚为您服务】 |